危險廢物的處置是世界性難題,但在管理精細化和回收得當?shù)那闆r下,危險廢物完全可以“轉危為安”甚至變廢為寶
以實現(xiàn)危險廢物精細化管理為目標的新版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,日前引起公眾熱議。增加了117種危險廢物的這份新名錄,無論對科普還是完善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體系,都有積極意義。
談及危險廢物,人們往往認為離自己的日常生活很遙遠,就像核廢料般的處于嚴防死守的絕對安全狀態(tài)。但仔細研讀這份名錄,發(fā)現(xiàn)危險廢物其實離每個人都不遙遠,日常生活中隨手丟棄的小小廢物,隱藏著巨大的風險隱患。比如,廢棄的熒光燈管、溫度計,都屬于“含汞廢物”。統(tǒng)計表明,1只普通節(jié)能燈含汞量約0.5毫克,滲入地下后可造成180噸水變成“毒水”無法飲用。而目前多數(shù)人對于廢舊燈管的處置方式,大都一扔了之。
危險廢物的處置是世界性難題。一份既有科學性、又有可行性的危險廢物名錄,是實現(xiàn)有效管理的基礎。近年來洋垃圾非法進口、醫(yī)療垃圾不當利用、環(huán)境污染犯罪等問題,已成為公眾痛點。此次名錄修訂,明確了被稱為“頭號危險廢物”的醫(yī)療廢物管理內容。另外,新版名錄與“兩高”司法解釋《關于辦理環(huán)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更加接軌。該條司法解釋指出,非法排放、傾倒、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應當認定為“嚴重污染環(huán)境”。
當然,對危險廢物的管理,既不能放任自流,也不能談虎色變。在回收得當?shù)那闆r下,危險廢物是可以“轉危為安”甚至變廢為寶的。此次修訂的一大亮點,就是對部分危險廢物在環(huán)境風險較小的管理環(huán)節(jié)實行豁免管理。比如,某些生活垃圾及醫(yī)療廢物的焚燒飛灰,在滿足了嚴格的處置標準后,進入垃圾場填埋時就可以不按危險廢物處置。再比如,明確電子廢物拆解過程中可能產生危險廢物,但其本身并不屬于危險廢物。這可以讓當前日益增多的電子廢物回收更有靈活性,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投入。
來源:人民日報